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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GC2-2007_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

CECA-GC2-2007_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

  • 分類:質量标準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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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0.1《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概算編審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爲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标準,編制的目的是爲了規範建設項目設計概算文件的編制,提高項目設計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水平,設計概算編制單位及人員應自覺執行本規程。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在進行成果質量檢查時執行本規程。

CECA-GC2-2007_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

【概要描述】1.0.1《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概算編審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爲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标準,編制的目的是爲了規範建設項目設計概算文件的編制,提高項目設計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水平,設計概算編制單位及人員應自覺執行本規程。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在進行成果質量檢查時執行本規程。

  • 分類:質量标準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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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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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标準

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

CECA/GC 2—2007

關于發布《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的通知

中價協 [2007] 004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各專業委員會:

  爲了加強行業自律,提高工程造價咨詢成果的質量,規範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的編制辦法和深度要求,我協會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編号爲CECA/GC 2—2007,現予以發布,自2007年4月1日起試行。

  本規程由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前 言

  爲了加強行業的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價咨詢成果的質量,規範建設項目設計概算成果的編制辦法和深度要求,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

  本《規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總則、術語、概算文件組成及應用表格、概算編制依據、概算編制辦法、概算文件的編審程序和質量控制等。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和注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在承擔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時應參照本《規程》的有關要求執業和從業,各地方工程造價協會和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各專業委員會可以參照本《規程》對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的咨詢成果進行檢查。

  本《規程》是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首次發布的,因專業工程的特殊性和設計概算的編審習慣等因素,難免會有不足之處,歡迎各有關單位和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提出寶貴意見,以便在修訂時補充與完善。

  本規程的主編、參編單位及主要起草人、審核人:

  主編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造價管理中心

  參編單位:國家建築材料工業标準定額總站

  主要起草人:周守渠 李自林 楊家笠 吳佐民 舒宇 肖聖竹 王珊珊

  審 核 人:馬桂芝 陳光雲

 

1 總則

  1.0.l 爲了提高建設項目投資效益,合理确定建設項目投資額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規範建設項目設計階段概算文件編制内容和深度,特制定《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概算編審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

  1.0.2 本規程适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概算的編審和調整。

  1.0.3 本規程對建設項目設計概算文件的編制方法、表現形式、編制深度等作了規定。

  1.0.4 建設項目設計概算是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确定和控制建設項目全都投資的文件,是編制固定資産投資計劃、實行建設項目投資包幹、簽訂承發包合同的依據,是簽訂貸款合同、項目實施全過程造價控制管理以及考核項目經濟合理性的依據。

  1.0.5 設計概算投資一般應控制在立項批準的投資控制額以内;如果設計概算值超過控制額,必須修改設計或重新立項審批;設計概算批準後不得任意修改和調整;如需修改或調整時,須經原批準部門重新審批。

  l.0.6 設計概算應按編制時項目所在地的價格水平編制,總投資應完整地反映編制時建設項目的實際投資;設計概算應考慮建設項目施工條件等因素對投資的影響;還應按項目合理工期預測建設期價格水平,以及資産租賃和貸款的時問價值等動态因素對投資的影響;建設項目總投資還應包括投資方向調節稅和鋪底流動資金。

  1.0.7 設計概算由項目設計單位負責編制,并對其編制質量負責。

2 術語

  2.0.1 建設項目

  一個按總體規劃或設計進行建設的各個單項工程所構成的總和,也可以稱爲基本建設項目。

  2.0.2 單項工程

  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建成後可以獨立發揮生産能力或具有使用效益的工程。

  2.0.3 單位工程

  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可以單獨組織施工的工程項目,但不能獨立發揮生産能力或作用。

  2.0.4 分部工程

  單位工程進一步分解的基本工程,按照工程部位、專業性質劃分。

  2.0.5 分項工程

  分部工程的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種、設備特征、施工特點、使用材料不同進行劃分,是分部工程進一步分解的基本工程。

  2.0.6 設計概算

  在設計階段對建設項目投資額度的概略計算,設計概算投資應包括建設項目從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試運行到竣工驗收等的全部建設資金,設計概算是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2.0.7 建設項目總概算

  确定一個項目建設總費用的文件(以下簡稱總概算),是設計階段對建設項目投資總額度的計算,是概算的主要組成部分。

  2.0.8 單項工程綜合概算

  确定一個單項工程(設計單元)費用的文件(以下簡稱綜合概算),是總概算的組成部分,隻包括單項工程的工程費用。

  2.0.9 單位工程概算

  确定一個單位工程費用的文件,是單項工程綜合概算的組成部分,隻包括單位工程的工程費用。

  2.0.10 工程費用

  用于項目的建築物、構築物建設,設備及工器具的購置,以及設備安裝而發生的全部建造和購置費用。

  2.0.11 建築工程費

  用于建築物、構築物、礦山、橋涵、道路、水工等土木工程建設而發生的全部費用。

  2.0.12 設備購置費

  爲項目建設而購置或自制的達到固定資産标準的設備、工器具、交通運輸設備、生産家具等本身及其運雜費用。

  2.0.13 安裝工程費

  用于設備、工器具、交通運輸設備、生産家具等的組裝和安裝,以及配套工程安裝而發生的全部費用。

  2.0.14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從工程籌建起到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生産或使用止的整個建設期問,除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和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以外的,爲保證工程建設順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後能夠正常發揮效益或效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2.0.15 引進工程其他費用

  國外技術人員現場服務費和接待費(包括招待費、招待所家具及辦公用具費)、出國人員旅費和生活費、引進設備材料國内檢驗費、備品備件測繪及設計模型制作費、圖紙資料翻譯複制費、銀行擔保及承諾費、國内安裝保險費等。

  2.0.16 基本預備費

  在設計及概算内難以預料的費用,包括在批準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範圍内的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過程中所增加的工程和費用(如設計變更、局部地基處理等),由于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竣工驗收時爲鑒定工程質量對隐蔽工程進行必要開挖和修複的費用。

  2.0.17 價差預備費

  建設項目在建設期内(或概算編制期至竣工)由于政策、價格等因素變化引起工程造價變化的預測預留費用。

  2.0.18 建設期利息

  在項目建設期發生的支付銀行貸款、出口信貸、債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資費用。

  2.0.19 鋪底流動資金

  生産經營性建設項目爲保證投産後正常的生産營運所需,并在項目資本金中籌措的自有流動資金。

  2.0.20 概算定額

  一般以分部工程爲對象,包括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項工程,完成某單位分部工程所消耗的各種人工、機械、材料的數量額度,以及相應的費用。

  2.0.2l 概算指标

  一般以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爲對象,包括所含的分部工程或分項工程,完成某計量單位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所需的直接費用。

3 概算文件組成及應用表格

  3.1 設計概算文件的組成

  3.1.1 三級編制(總概算、綜合概算、單位工程概算)形式設計概算文件的組成:

  1 封面、簽署頁及目錄;

  2 編制說明;

  3 總概算表;

  4 其他費用表;

  5 綜合概算表;

  6 單位工程概算表;

  7 附件:補充單位估價表。

  3.1.2 二級編制(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形式設計概算文件的組成:

  1 封面、簽署頁及目錄;

  2 編制說明;

  3 總概算表;

  4 其他費用表;

  5 單位工程概算表;

  6 附件:補充單位估價表。

  3.2 概算文件及各種表格格式規定

  3.2.1 設計概算封面、簽署頁、目錄、編制說明樣式見附件A。

  3.2.2 概算表格格式見附件B:

  總概算表(附表B.0.1):爲采用三級編制形式的總概算的表格;

  總概算表(附表B.0.2):爲采用二級編制形式的總概算的表格;

  其他費用表(附表B.0.3);

  其他費用計算表(附表B.0.4);

  綜合概算表(附表B.0.5):爲單項工程綜合概算的表格;

  建築工程概算表(附表B.0.6):爲單位工程概算的表格;

  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表(附表B.0.7):爲單位工程概算的表格;

  補充單位估價表(附表B.0.8);

  主要設備材料數量及價格表(附表B.0.9);

  進口設備材料貨價及從屬費用計算表(附表B.0.12);

  工程費用計算程序表(附表B.0.13)。

  3.2.3 調整概算對比表:

  總概算對比表(附表B.0.10);

  綜合概算對比表(附表B.0.11)。

  3.3 概算文件的編制形式

  概算文件的編制形式應視項目情況采用三級概算編制或二級概算編制形式。

  3.4 概算文件的簽署

  3.4.1概算文件簽署頁按編制人、審核人、審定人、法定負責人順序簽署,具體見附件A“簽署頁”式樣。

  3.4.2表格:總概算表、綜合概算表簽編制人、審核人、項目負責人,其他各表均簽編制人、審核人。

  3.4.3 概算文件經簽署(加蓋執業或從業印章)後才能生效。

  4 概算編制依據

  4.0.1 概算編制依據是指編制項目概算所需的一切基礎資料。

  4.0.2 概算編制依據主要有以下方面:

  1 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 設計工程量;

  3 項目涉及的概算指标或定額;

  4 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或規定;

  5 資金籌措方式;

  6 正常的施工組織設計;

  7 項目涉及的設備材料供應及價格;

  8 項目的管理(含監理)、施工條件;

  9 項目所在地區有關的氣候、水文、地質地貌等自然條件;

  10 項目所在地區有關的經濟、人文等社會條件;

  11 項目的技術複雜程度,以及新技術、專利使用情況等;

  12 有關文件、合同、協議等。

5 概算編制辦法

  5.1 建設項目總概算及單項工程綜合概算的編制

  5.1.1 概算編制既明應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項目概況:簡述建設項目的建設地點、設計規模、建設性質(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類别、建設期(年限)、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主要工藝設備及數量等。

  2 主要技術經濟指标:項目概算總投資(有引進的給出所需外彙額度)及主要分項投資、主要技術經濟指标(主要單位投資指标)等。

  3 資金來源:按資金來源不同渠道分别說明,發生資産租賃的說明租賃方式及租金。

4 編制依據:見4“概算編制依據”。

  5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6 總說明見附錄表:

  1) 建築、安裝工程工程費用計算程序表;

  2) 引進設備材料清單及從屬費用計算表;

  3) 具體建設項目概算要求的其他附表及附件。

  5.1.2 總概算表。概算總投資由工程費用、其他費用、預備費及應列入項目概算總投資中的幾項費用組成:

  第一部分 工程費用;

  第二部分 其他費用;

  第三部分 預備費;

  第四部分 應列入項目概算總投資中的幾項費用:

  1 建設期利息;

  2 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

  3 鋪底流動資金。

  5.1.3 第一部分 工程費用。按單項工程綜合概算組成編制,采用二級編制的按單位工程概算組成編制。

  1 市政民用建設項目一般排列順序:主體建(構)築物、輔助建(構)築物、配套系統。

  2 工業建設項目一般排列順序:主要工藝生産裝置、輔助工藝生産裝置、公用工程、總圖運輸、生産管理服務性工程、生活福利工程、廠外工程。

  5.1.4 第二部分其他費用。一般按其他費用概算順序列項,具體見5.2“其他費用、預備費、專項費用概算編制”。

  5.1.5 第三部分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具體見5.2“其他費用、預備費、專項費用概算編制”。

  5.1.6 第四部分應列入項目概算總投資中的幾項費用。一般包括建設期利息、鋪底流動資金、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暫停征收)等,具體見5.2“其他費用、預備費、專項費用概算編制”。

  5.1.7 綜合概算以單項工程所屬的單位工程概算爲基礎,采用“綜合概算表(附表B.0.5)”進行編制,分别按各單位工程概算彙總成若幹個單項工程綜合概算。

  5.1.8 對單一的、具有獨立性的單項工程建設項目,按二級編制形式編制,直接編制總概算。

  5.2 其他費用、預備費、專項費用概算編制

  5.2.1 一般建設項目其他費用包括建設用地費、建設管理費、勘察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環境影響評價費、勞動安全衛生評價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工程保險費、聯合試運轉費、生産準備及開辦費、特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費、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及綠化補償費、引進技術和引進設備材料其他費、專利及專有技術使用費、研究試驗費等。計算方法見附件C“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參考計算方法”。

  5.2.2 引進工程其他費用中的國外技術人員現場服務費、出國人員旅費和生活費折合人民币列入,用人民币支付的其他幾項費用直接列入其他費用中。

  5.2.3 其他費用概算表格形式見附表B.0.3和附表B.0.4。

  5.2.4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基本預備費以總概算第一部分“工程費用”和第二部分“其他費用”之和爲基數的百分比計算;價差預備費一般按下式計算:

  

(5.2.4)

 

  式中P ——價差預備費;

  n ——建設期(年)數;

  It——建設期第t年的投資;

  f ——投資價格指數;

  t ——建設期第t年;

  m ——建設前年數(從編制概算到開工建設年數)。

  5.2.5 應列入項目概算總投資中的幾項費用:

  1 建設期利息:根據不同資金來源及利率分别計算。

  

(5.2.5)

 

  式中Q —— 建設期利息;

  P

  j一1——建設期第(j一1)年末貸款累計金額與利息累計金額之和;

  Aj —— 建設期第j年貸款金額;

  i —— 貸款年利率;

  n —— 建設期年數。

  2 鋪底流動資金按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計算。

  3 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暫停征收)。

  5.3 單位工程概算的編制

  5.3.1 單位工程概算是編制單項工程綜合概算(或項目總概算)的依據,單位工程概算項目根據單項工程中所屬的每個單體按專業分别編制。

  5.3.2單位工程概算一般分建築工程、設備及安裝工程兩大類,建築工程單位工程概算按5.3.3方法編制,設備及安裝工程單位工程概算按5.3.4方法編制。

  5.3.3 建築工程單位工程概算:

  1 建築工程概算費用内容及組成見建設部建标[2003]206号《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

  2 建築工程概算采用“建築工程概算表”(附表B.0.6)編制,按構成單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編制,根據初步設計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區頒發的概算定額(指标)或行業概算定額(指标),以及工程費用定額計算。

  3 以房屋建築爲例,根據初步設計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區頒發的概算定額(指标)分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牆壁工程、梁柱工程、樓地面工程、門窗工程、屋面工程、保溫防水工程、室外附屬工程、裝飾工程等項編制概算,編制深度應達到《建築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03)深度。

  4 對于通用結構建築可采用“造價指标”編制概算;對于特殊或重要的建構築物,必須按構成單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必要時結合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詳細計算。

  5.3.4 設備及安裝工程單位工程概算。

  1 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費用由設備購置費和安裝工程費組成。

  2 設備購置費:

  定型或成套設備費=設備出廠價格+運輸費+采購保管費 (5.3.4—1)

  引進設備費用分外币和人民币兩種支付方式,外币部分按美元或其他國際主要流通貨币計算。

  非标準設備原價有多種不同的計算方法,如綜合單價法、成本計算估價法、系列設備插入估價法、分部組合估價法、定額估價法等。一般采用不同利t類設備綜合單價法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設備費=∑綜合單價(元/噸)×設備單重(噸) (5.3.4—2)

  工具、器具及生産家具購置費一般以設備購置費爲計算基數,按照部門或行業規定的工具、器具及生産家具費率計算。

  3 安裝工程費。安裝工程費用内容組成,以及工程費用計算方法見建設部建标[2003]206号《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其中,輔助材料費按概算定額(指标)計算,主要材料費以消耗量按工程所在地當年預算價格(或市場價)計算。

  4 引進材料費用計算方法與引進設備費用計算方法相同。

  5 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采用“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表”(附表B.0.7)形式,按構成單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編制,根據初步設計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區頒發的概算定額(指标)或行業概算定額(指标),以及工程費用定額計算。

  6 概算編制深度可參照《建築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03)深度執行。

  5.3.5 當概算定額或指标不能滿足概算編制要求時,應編制“補充單位估價表”(附表B.0.8)。

  5.4 調整概算的編制

  5.4.1設計概算批準後,一般不得調整。由于第5.4.2條原因需要調整概算時,由建設單位調查分析變更原因,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由原設計單位核實編制調整概算,并按有關審批程序報批。

  5.4.2 調整概算的原因:

  1 超出原設計範圍的重大變更;

  2 超出基本預備費規定範圍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引起的工程變動和費用增加;

  3 超出工程造價調整預備費的國家重大政策性的調整。

  5.4.3 影響工程概算的主要因素已經清楚,工程量完成了一定量後方可進行調整,一個工程隻允許調整一次概算。

  5.4.4 調整概算編制深度與要求、文件組成及表格形式同原設計概算,調整概算還應對工程概算調整的原因做詳盡分析說明,所調整的内容在調整概算總說明中要逐項與原批準概算對比,并編制調整前後概算對比表(見附表B.0.10、附表B.0.11),分析主要變更原因。

  5.4.5 在上報調整概算時,應同時提供有關文件和調整依據。

  6 概算文件的編審程序和質量控制

  6.0.1 設計概算文件編制的有關單位應當一起制定編制原則、方法,以及确定合理的概算投資水平,對設計概算的編制質量、投資水平負責。

  6.0.2 項目設計負責人和概算負責人對全部設計概算的質量負責;概算文件編制人員應參與設計方案的讨論;設計人員要樹立以經濟效益爲中心的觀念,嚴格按照批準的工程内容及投資額度設計,提出滿足概算文件編制深度的技術資料;概算文件編制人員對投資的合理性負責。

  6.0.3 概算文件需經編制單位自審,建設單位(項目業主)複審,工程造價主管部門審批。

  6.0.4 概算文件的編制與審查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或者具有省市(行業)頒發的造價員資格證,并根據工程項目大小按持證專業承擔相應的編審工作。

  6.0.5 各造價協會(或者行業)、造價主管部門可根據所主管的工程特點制定概算編制質量的管理辦法,并對編制人員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考核。

  附件C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參考計算方法

  C.0.1建設管理費。

  1 以建設投資中的工程費用爲基數乘以建設管理費費率計算。

  建設管理費=工程費用x建設管理費費率

  2 由于工程監理是受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建設技術服務,屬建設管理範疇。如采用監理,建設單位部分管理工作量轉移至監理單位。監理費應根據委托的監理工作範圍和監理深度在監理合同中商定或按當地或所屬行業部門有關規定計算。

  3 如建設管理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其總包管理費由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根據總包工作範圍在合同中商定,從建設管理費中支出。

  4 改擴建項目的建設管理費費率應比新建項目适當降低。

  5 建設項目建成後,應及時組織驗收,移交生産或使用。已超過批準的試運行期,并已符合驗收條件但未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的建設項目,視同項目已交付生産,其費用不得從基建投資中支付,所實現的收入作爲生産經營收入,不再作爲基建收入。

  C.0.2 建設用地費。

  1 根據征用建設用地面積、臨時用地面積,按建設項目所在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頒發的土地征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标準和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标準計算。

  2 建設用地上的建(構)築物如需遷建,其遷建補償費應按遷建補償協議計列或按新建同類工程造價計算。

  3 建設項目采用“長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權,在建設期間支付的租地費用計入建設用地費,在生産經營期間支付的土地使用費應進入營運成本中核算。

  C.0.3 可行性研究費。

  1 依據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計列,或參照《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計投資[1999]1283号)規定計算。

  2 編制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參照編制項目建議=剛複費标準并可适當調增。

  C.0.4 研究試驗費。

  1 按照研究試驗内容和要求進行編制。

  2 研究試驗費不包括以下項目:

  1) 應由科技三項費用 ( 即新産品試制費、中問試驗費和重要科學研究補助費 ) 開支的項目。

  2) 應在建築安裝費用中列支的施工企業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及技術革新的研究試驗費。

  3) 應由勘察設計費或工程費用中開支的項目。

  C.0.5 勘察設計費。

  依據勘察設計委托合同計列,或參照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計價格[2002]10号)規定計算。

  C.0.6 環境影響評價及驗收費、水土保持評價及驗收費、勞動安全衛生評價及驗收費。

  環境影響評價及驗收費依據委托合同計列,或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規範環境影響咨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125号)規定及建設項目所在省、市、自治區環境保護部門有關規定計算;水工保持評價及驗收費、勞動安全衛生評價及驗收費依據委托合同以及按照國家和建設項目所在省、市、自治區勞動和國土資源等行政部門規定的标準計算。

  C.0.7 職業病危害評價費等。

  依據職業病危害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評價委托合

  同計列,或按照建設項目所在省、市、自治區有關行政部門規定的标準計算。

  C.0.8 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

  1 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應盡量與永久性工程統一考慮。建設場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應進入工程費用中的總圖運輸費用中。

  2 新建項目的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應根據實際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費用的比例計算。改擴建項目一般隻計拆除清理費。

  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工程費用×費率+拆除清理費

  3 發生拆除清理費時可按新建同類工程造價或主材費、設備費的比例計算。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工程采用以料抵工方式沖抵拆除清理費。

  4 此項費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用中的施工單位臨時設施費用。

  C.0.9 引進技術和引進設備其他費。

  1 引進項目圖紙資料翻譯複制費:根據引進項目的具體情況計列或按引進貨價(F.0.B)的比例估列;引進項目發生備品備件測繪費時按具體情況估列。

  2 出國人員費用:依據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出國人次、期限以及相應的費用标準計算。生活費按照财政部、外交部規定的現行标準計算,旅費按中國民航公布的票價計算。

  3 來華人員費用:依據引進合同或協議有關條款及來華技術人員派遣計劃進行計算。來華人員接待費用可按每人次費用指标計算。引進合同價款中已包括的費用内容不得重複計算。

  4 銀行擔保及承諾費:應按擔保或承諾協議計取。投資估算和概算編制時可以擔保金額或承諾金額爲基數乘以費率計算。

  5 引進設備材料的國外運輸費、國外運輸保險費、關稅、增值稅、外貿手續費、銀行财務費、國内運雜費、引進設備材料國内檢驗費等,按照引進貨價(F.0.B或C.I.F)計算後進入相應的設備材料費中。

  6 單獨引進軟件,不計關稅隻計增值稅。

  C.0.10工程保險費。

  1 不投保的工程不計取此項費用。

  2 不同的建設項目可根據工程特點選擇投保險種,根據投保合同計列保險費用。編制投資估算和概算時可按工程費用的比例估算。

  3 不包括已列入施工企業管理費中的施工管理用财産、車輛保險費。

  C.0.11 聯合試運轉費。

  1 不發生試運轉或試運轉收人大于(或等于)費用支出的工程,不列此項費用。

  2 當聯合試運轉收入小于試運轉支出時:

  聯合試運轉費=聯合試運轉費用支出一聯合試運轉收入

  3 聯合試運轉費不包括應由設備安裝工程費用開支的調試及試車費用,以及在試運轉中暴露出來的因施工原因或設備缺陷等發生的處理費用。

  4 試運行期按照以下規定确定:引進國外設備項目按建設合同中規定的試運行期執行;國内一般性建設項目試運行期原則上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期限執行。個别行業的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需要超過規定試運行期的,應報項目設計文件審批機關批準。試運行期一經确定,各建設單位應嚴格按規定執行,不得擅自縮短或延長。

  C.0.12 特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費。

  按照建設項目所在省、市、自治區安全監察部門的規定标準計算。無具體規定的,在編制投資估算和概算時可按受檢設備現場安裝費的比例估算。

  C.0.13 市政公用設施費。

  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标準計列;不發生或按規定免征項目不計取。

  C.0.14 專利及專有技術使用費。

  1 按專利使用許可協·議和專有技術使用合同的規定計列;

  2 專有技術的界定應以省、部級鑒定批準爲依據;

  3 項目投資中隻計需在建設期支付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使用費。協議或合同規定在生産期支付的使用費應在生産成本中核算。

  4 一次性支付的商标權、商譽及特許經營權費按協議或合同規定計列。協議或合同規定在生産期支付的商标權或特許經營權費應在生産成本中核算。

  5 爲項目配套的專用設施投資,包括專用鐵路線、專用公路、專用通訊設施、變送電站、地下管道、專用碼頭等,如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投資但産權不歸屬本單位的,應作無形資産處理。

  C.0.15 生産準備及開辦費。

  1 新建項目按設計定員爲基數計算,改擴建項目按新增設計

  定員爲基數計算:

  生産準備費=設計定員×生産準備費用指标(元/人)

  2 可采用綜合的生産準備費用指标進行計算,也可以按費用内容的分類指标計算。

  本規程用詞說明

  l 爲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别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

  2 本規程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标準、規範執行的寫法爲“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标準

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規程條文說明

CECA/GC2+2007

  1 總 則

  1.0.1《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概算編審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爲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标準,編制的目的是爲了規範建設項目設計概算文件的編制,提高項目設計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水平,設計概算編制單位及人員應自覺執行本規程。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在進行成果質量檢查時執行本規程。

  1.0.2本規程适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概算的編制,修繕、檢查維修項目概算編制可參照本規程。

  1.0.4在報批設計文件時,必須同時報批設計概算文件。在項目設計階段必須編制概算,在技術設計階段和擴大初步設計階段亦可參照本規程編制概算。

  1.0.5設計概算額度控制、審批、調整應遵循國家、各省市地方政府或行業有關規定。如果設計概算值超過控制額,以至于因概算投資額度變化影響項目的經濟效益,使經濟效益達不到預定收益目标值時,必須修改設計或重新立項審批。

  1.0.6設計概算的編制應結合項目所在地設備和材料市場供應情況、現場施工作業條件,以及能夠承擔項目施工的工程公司情況等因素;設計概算編制應按項目合理工期預測在項目建設期内的設備和材料市場供應及價格變化、建築安裝施工市場變化、項目建設貸款和租賃設備在項目建設期間的時問價值等動态因素對項目投資的影響,合理地确定建設項目投資;建設項目總投資還應包括國家爲調節投資方向和産業結構發生的費用,以及建設項目投産必須的鋪底流動資金。

  1.0.7設計概算編制工作由項目設計單位負責,概算文件可由有資格的設計、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編制,并對其編制質量負責,編制人員應具有國家、省、市或行業認定的相應資格。當一個建設項目有幾個設計單位承擔設計時,總體設計單位應負責設計概算文件編制的統一管理工作,規定(統一)設計概算文件的編制原則、編制依據、取費标準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并彙編總概算;其他設計單位應編制各自承擔設計部分的概算文件,并按總體設計單位的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 術 語

  2.0.11 建築工程:房屋建築以及隸屬于房屋建築的給排水、采暖通風、空涮、煤氣、照明、通信工程等;設備基礎、支柱、工作台、煙囪、水塔、水池、灰塔等,以及屬于建築工程的爐窯砌築和金屬結構等屬于建築工程;爲施工而進行的場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地質勘察,原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拆除以及施工l海時用水、電、氣、路和完工後的場地清理,環境綠化、美化工程等屬于建築工程;礦井開鑿、井巷延伸、露天礦剝離,石油、天然氣鑽井,修建鐵路、公路、橋梁、水庫、堤壩、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0.12 設備:達到固定資産标準的設備、工具、器具、家具等;設備分通用設備和非标準設備,通用設備是指按國家規定的産品标準、批量生産的進入設備系列的設備;非标準設備是指國家未定型、使用量小,由設計單位提供的制造圖紙、在工廠或施工現場加工的設備。

  2.0.13 安裝工程:生産、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設備安裝工程,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杆等設施制作安裝工程,設備附屬的管道敷設工程,屬于安裝工程的爐窯砌築,以及設備、管道等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工程等;單台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轉、對系統設備進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轉等。

  2.0.17 價差預備費包括人工、設備、材料、施工機械價差;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及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調整;利率、彙率調整等。

  3 概算文件組成及應用表格

  3.1 設計概算文件的組成

  設計概算文件是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概算文件編制成冊應與其他設計技術文件統一;目錄、表格的填寫要求概算文件的編号層次分明、方便查找(總頁數應編流水号),由分到合、一目了然。

  3.1.1對于采用三級編制(總概算、綜合概算、單位工程概算)形式的設計概算文件,一般由封面、簽署頁及目錄、編制說明、總概算表、其他費用計算表、單項工程綜合概算表組成總概算冊;視情況由封面、單項工程綜合概算表、單位工程概算表、附件組成各概算分冊。

  3.1.2對于采用二級編制(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形式的設計概算文件,可将所有概算文件組成一冊。

  3.2 概算文件及各種表格格式規定

  本辦法規定的概算文件或各種表格格式爲一般通用形式,有其他格式要求的項目,可針對具體要求制定相應的概算文件或各種表格格式,但表格格式以不降低編制深度爲前提。

  3.2.1設計概算封面檔案号按設計單位檔案存檔規定編寫,概算檔案号、概算編号、定額編号必須按規定格式填寫齊全。

  3.2.2各個表格之間編号對應一緻;其他費用表(附表B.0.3)爲其他費用彙總表或費用計算過程簡單時直接采用的表,其他費用計算表(附表B.0.4)爲赀用詳細計算表;進[I設備材料貨價及從屬費用計算表(附表B.0.]2)和工程費用計算程序表(附表B.0.13)爲說明附表,進口設備材料貨價及從屬費用計算表可針對項目情況簡化;補充單位估價表(附表B.0.8)和主要設備材料數量及價格表(附表B.0.9)爲概算文件附表。

  3.2.3表格紙張大小爲各種标準紙張(A3、A4、B4、B5等),表格内容按規定格式不得減少。

  3.3概算文件的編制形式

  概算文件的編制形式,視項目的功能、規模、獨立性程度等因素來決定采用三級編制(總概算、綜合概算、單位工程概算)還是二級編制(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形式。

  3.4概算文件的簽署

  3.4.1簽署頁格式、簽署要求和順序爲參考形式,可根據技術管理模式另行制定。

  3.4.2 總概算表、綜合概算表要求項目負責人簽署,項目負責人應對工程範圍和投資水平負責。

  3.4.3概算應經簽署(加蓋執業或從業印章)齊全後才能有效,無證人員編審的概算一律無效。

  4 概算編制依據

  4.0.1 概算編制依據涉及面很廣,一般指編制項目概算所需的一切基礎資料。對于不同項目,其概算編制依據不盡相同。設計概算文件編制人員必須深人現場進行調研,收集編制概算所需的定額、價格、費用标準,以及國家或行業、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辦法等資料。投資方(項目業主)應當主動配合,并向設計單位提供有關資料。

  4.0.2 概算文件中所列的編制依據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l 定額和标準的時效性:使用概算文件編制期正在執行使用的定額和标準,對于已經作廢或還沒有正式頒布執行的定額和标準禁止使用。

  2 具有針對性:要針對項目特點,使用相關的編制依據,并在編制說明中加以說明,使概算對項目造價(投資)有一個正确的認識。

  3 合理性:概算文件中所使用的編制依據對項目的造價(投資)水平的确定應當是合理的,也就是說,按照該編制依據編制的項目造價(投資)能夠反映項目實施的真實造價(投資)水平。

  4 對影響造價或投資水平的主要因素或關鍵工程的必要說明:概算文件編制依據中應對影響造價或投資水平的主要因素作較爲詳盡的說明,對影響造價或投資水平關鍵工程造價(投資)水平的确定作較爲詳盡的說明。

  5 概算編制辦法

  5.1 建設項目總概算及單項工程綜合概算的編制

  5.1.1 總概算的編制說明,要求文句通暢簡練、内容具體确切,能說明問題。本規程概算編制說明規定的内容爲項目的共有特征,除此之外,概算編制說明應針對具體項日的獨有特征進行閘述;編制依據應不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部門、行業頒發的規定制度矛盾,應符合現行的金融、财務、稅收制度,應符合國家或項目建設所在地政府經濟發展政策和規劃;概算編制說明還應對概算存在的問題和一些其他相關的問題進行說明,比如不确定因素、沒有考慮的外部銜接等問題。進口設備材料貨價及從屬費用計算表(附表B.0.12)可以使概算具體情況簡化,工程費用計算程序表(附表B.0.13)根據工程類别(或企業資質等級)及取費标準、工程所在地的有關政策文件,分别列出建築、安裝工程工程費用計算程序表。

  5.1.2給出的工程費用項目排列順序爲一般項目的形式,具體項目可按其特點調整,各省、市或行業可針對所管項目特征制定具體形式,特殊項目可參考編制概算。

  1主要工藝生産裝置包括直接參加生産産品和中間産品的工藝生産裝置。

  2 輔助工藝生産裝置是指爲主要生産項目服務的工程項目,包括集中控制室、中央試驗室、機修、電修、儀修、汽修、化驗、倉庫工程等。

  3 公用工程是指爲全廠統一設置的公用設施工程項目,如給排水工程(循環水場、給排水泵房、水塔、水池、消防、給排水管網等)、供熱工程(鍋爐房、熱電站、軟化水處理設施及全廠熱力管網)、供電及電信工程[全廠變(配)電所、電話站、廣播站、微波站、全廠輸電線路、場地道路照明、電信網絡等]。

  4 總圖運輸包括廠區及豎向大型土石方、防洪、廠區路、橋涵、護坡、溝渠、鐵路專用線、運輸車輛、圍牆大門、廠區綠化等。

  5 生産管理服務性工程是指爲辦公生産服務的工程,包括傳達室、廠部辦公樓、廠區食堂、醫務室、浴室、哺乳室、倒班宿舍、招待所、培訓中心、車庫、白行車棚、哨所、公廁等。

  6生活福利工程是指爲職工住宅區服務的生活福利設施工程,如宿舍、住宅、生活區食堂、托兒所、幼兒園、商店、招待所、衛生所、俱樂部以及其他福利設施。

  7 廠外工程是指建設單位的建設、生産、辦公等直接服務的廠區以外的工程,如水源工程、輸水與排水管線、廠外輸電線路、通信線路、輸氣線路、鐵路專用線、公路、橋梁碼頭等。

  5.2 其他費用、預備費、專項費用概算編制

  5.2.1 本規程列舉了經常發生的其他費用,對于不同的建設項目是不同的,有的費用項目發生,有的不發生,還可能發生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一些費用項目,例如一般建設項目很少發生或一些具有明顯行業特征的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項目,如移民安置費、地震安全性評價費、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費、河道占用補償費、超限設備運輸特殊措施費、航道維護費、植被恢複費等,各省、市、自治區和各行業分會可在實施中針對具體項目其他費用發生的實際情況補充規定,或具體項目發生時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列入。

  附件C“其他費用參考計算方法”給出了參考計算方法,有合同或國家以及各省、市或行業有規定的,按合同和有關規定計算。

  5.2.2涉及技術引進的項目,在概算編制階段一般已經簽訂合同或協議,國外技術人員現場服務費和接待費按已經簽訂合同或協議費用計算;出國人員差旅費和生活費按規定标準計算,引進設備材料國内檢驗費按受檢設備材料費的1%計算,圖紙資料翻譯複制費、銀行擔保及承諾費、國内安裝保險費等按有關規定計算。

  5.2.3 其他費用概算表格形式有附表B.0.3和附表B.0.4兩種,對于其他費用計算過程簡單的項目可以簡化,隻采用附表B.0.3形式即可。

  5.2.4基本預備費費率可針對項目特點不同;價差預備費中的投資價格指數按國家頒布的計取,當前暫時爲零,計算式中(1+f)0.5表示建設期第t年當年投資分期均勻投入考慮漲價的幅度,對設計建設周期較短的項目價差預備費計算公式可簡化處理。

  5.2.5應列入項目概算總投資中的幾項費用:

  1 資金來源有多種渠道,如自有資金、基建貸款、外币貸款、合作投資、融資等,還有資産租賃等其他形式。除自有資金、合作投資外,要計算這些資金或資産在建設期的時間價值列入概算,本規程按貸款方式給出規定了建設期利息計算方法,其他資金或資産在建設期的時問價值按有關規定或實際發生額度計算。在編制說明中還應對資金渠道進行說明,發生資産租賃的,說明具體租賃方式及租金。

  2 一般鋪底流動資金按流動資金的30%計算,也可按其他方法計算。

  3 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暫停征收,規定征收時計算,并計入概算。

  5.3單位工程概算的編制

  5.3.1 單位工程概算書是概算文件的基本組成部分,單項工程概算文件由單位工程概算彙總編制,單位工程概算是編制單項工程綜合概算(或項目總概算)的依據。

  5.3.2單位工程概算一般分土建、裝飾、采暖通風、給排水、照明、工藝安裝、自控儀表、通信、道路、總圖豎向等專業或工程分别編制。

  l 建築工程單位工程概算編制深度影響概算文件編制深度的一個重要因素,應按構成單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編制,根據初步設計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區頒發的概算定額(指标)或行業概算定額(指标),以及工程費用定額計算。必要時結合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詳細計算。在滿足投資控制和造價管理的條件下,對于通用結構建築可采用“造價指标”編制概算。

  2 安裝工程單位工程概算編制深度是影響概算文件編制深度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對其涉及的設備、主要材料,以及他們的安裝施工費用應進行詳細計算。對主要設備、主要材料進行多方詢價,認真分析比較确定合理的價格;對關鍵工程的工程量進行認真核算,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合理計算概算造價。

  1)定型或成套設備費在編制設計概算編制時,一般根據設計設備表,按設備出廠價或詢價、報價加設備運雜費方法計算,也可采用以往采購價格,或者有關部門、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計算。

  2)外币彙率按概算編制期國家外彙管理局公布的銀行牌價(編制期某日或某主要合同簽訂日的賣價)計算。

  在概算編制說明中應說明引進設備有關費率取定及依據,如國外運輸費、國外運輸保險費、海關稅費、國内運雜費,以及其他有關稅費等,還應說明外币總價、折算方法(牌價日期及彙率)、結算條件、減免稅的依據、折合人民币總價等,并且引進設備費用按設計單元分項列表(見附表B.0.12)。

  引進設備費用應以與外商簽訂的合同(或詢價)爲依據;設計文件應提供能滿足概算編制深度要求的有關數據,設計人員或概算編制人員充分考察或咨詢引進設備所涉及的有關硬件和軟件費用。

  引進合同總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硬件費:指設備、材料、備品備件、化學藥劑、觸媒、施工專用工具、機具等費用,以外币折合人民币後,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費用,其中設備、備品備件、化學藥劑、觸媒、施工專用工具、機具等列入設備購置費;鋼材、焊條等材料列人安裝工程費。

  2)軟件費:指設計費、自控軟件、技術資料費、專利費、技術秘密費、技術服務費用等,以外币折合人民币後,列入第二部分其他費用。

  3)從屬費用:指國外運輸費、國外運輸保險費、進口關稅、增值稅、銀行财務費、外貿手續費、海關監管手續費等,國外運輸費、國外運輸保險費以外币折合人民币後,随貨價性質分别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費用的設備購置費或安裝工程費中,進口關稅、增值稅、銀行财務費、外貿手續費、海關監管手續費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分别列人第一部分工程費用的設備購置費或安裝工程費中。

  引進設備貨價及從屬費用計算方法按有關規定。

  5.3.3 初步設計階段概算編制深度可參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03)深度,施工圖設計概算編制深度應達到《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03)深度。

  5.4調整概算的編制

  5.4.1 如果設計概算經批準後調整,需要經過原概算審批單位同意,方可編制調整概算。調整概算需有充分的理由,其理由主要按第5.4.2條的規定。如果發生第1個原因而需調整概算時,需要先重新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論證評審可行審批後,才能編制調整概算。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編制調整概算,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5.4.2需要調整概算的原因:

  1 重大自然災害對已建工程造成巨大破壞,重建這些破壞工程費用超出基本預備費規定範圍;可以調整概算。由于國家規定的安全設防标準提高引起的費用增加超出基本預備費規定範圍,也可以調整概算。

  2 屬國家重大政策性變動因素,如财務稅收、金融、産業調整、安全環保等,同時包括在國家市場經濟調控範圍内的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設備材料的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因素。

  建設單位(項目業主)自行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标準等而增加費用不予調整。

  5.4.4 當調整變化内容較多時,調整前後概算對比表,以及主要變更原因分析應單獨成冊,也可以與設計文件調整原因分析一起編制成冊。在上報調整概算時,應同時提供原設計的批準文件、重大設計變更的批準文件、工程已發生的主要影響工程投資的設備和大宗材料購買貨發票(複印件)和合同等作爲調整概算的附件。

  6 概算文件的編審程序和質量控制

  6.0.1設計概算文件編制必須建立在正确、可靠、充分的編制依據基礎之上。

  6.0.2設計概算文件編制人員應與設計人員密切配合,以确保概算的質量,項目設計負責人和概算負責人應對全部設計概算的質量負責。有關的設計概算文件編制人員應參與設計方案的讨論,與設計人員共同做好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工作,以選出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最佳設計方案。設計人員要堅持正确的設計指導思想,樹立以經濟效益爲中心的觀念,嚴格按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立項批文所規定的内容及控制投資額度進行限額設計,并嚴格按照規定要求,提出滿足概算文件編制深度的設計技術資料。設計概算文件編制人員應對投資的合理性負責,杜絕不合理的人爲增加或減少投資額度。

  6.0.3設計單位完成初步設計概算後發送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及時組織力量對概算進行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反饋設計單位。由設計、建設雙方共同核實取得一緻意見後,由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再随同初步設計一并報送主管部門審批。

  6.0.4概算負責人、審核人、審定人應由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擔任,具體規定由省、市建委或行業造價主管部門制定。

  6.0.5爲了提高概算編制水平,應對編制人員進行認真考核。概算編制質量的衡量可采取送審值與審批值差額比率方法考核,規定總概算、綜合概算、單位工程概算考核差額比率,以及責任單位和人員。各省、市或行業分會可根據所主管的工程特點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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